今年来,红塔区司法局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四项举措”畅通有序的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 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建立群众正常利益诉求渠道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来抓,围绕普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利用“四五”依法治区动员会,对全区1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如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二是抓好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组织38名律师组成法制宣讲团,为全区范围内99所中小学及民办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设立校园法律服务岗。三是做好阵地宣传教育,在农民工集中的汽车站、劳务市场、集贸市场、北片区公租房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四是依托红塔社区、瑞新社区,设立法治文化园、法律咨询室,推进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五是以“三下乡、四进社区”为平台,推进法律进民族聚居区域、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活动,延伸了法治建设触角。在小石桥乡小瓦房村设立法律书屋,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六是利用玉溪广播电台签约合办28期《红塔司法之声》,通过《与法同行》电视栏目完成三个专题篇、六条新闻、一个烤烟宣传微电影的采编播放。
二、 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调解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健全调解组织队伍,共建立了138个调委会、1776名调解人员,包括:11个乡(街道)调委会,104个村(居)调委会,3个道路交通调委会、10个劳动争议调委会、2个小区调委会、8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调委会全覆盖,进一步延伸了人民调解领域,拓宽了广大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按照就近、方便、及时的原则,引导群众逐级、有序反映问题,依靠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来,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2544次,预防矛盾纠纷602件,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44件,调解成功1541件,调解成功率 99.8%,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件3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1件80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180人。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深化便民措施,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审查程序。探索实施经济困难证明制度和操作规程,帮助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过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化建设,在全区104个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实现了法律援助窗口前移。拓宽“绿色通道”,搭建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妇联组织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合作平台。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援助工作,拓宽服务渠道和服务领域,在流动人口集中的村组设立联系点,提供法律咨询127人次,全年来共办理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58件。
四是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的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把律师公证工作作为司法行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主渠道”来抓,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的法律服务、法律支持作用,积极为全区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法律生活服务,维护司法公正、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云溪公证处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全程参与到荷花池片区城市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泷水塘老工业片区改造项目和市医院扩建项目征收与补偿工作。通过介入项目招投标、价格评估、抽签等现场监督,确保征收环节的公平、公正,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矣芳)
编辑:期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