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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司法局成功办理首例跨区域撤销
2015-05-11 16:53:13

  近日,红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和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民警联合执法,将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的谢某送监执行。这是红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办理的首例跨区域撤销缓刑案件。

  社区服刑人员谢某因聚众斗殴罪于2013年12月3日被新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社区矫正期间,谢某对社区矫正规定置若罔闻,经常不按规定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情况,违反法律规定吸食毒品,经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及司法所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今年因再次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鉴于谢某在接受矫正期间的不良表现,2015年3月25日,红塔区司法局依法向新平县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建议。经审理,4月20日,新平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刑判决书对罪犯谢某宣告缓刑四年的执行部分,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此案件从建议提出、罪犯抓捕、押送及文书送达等执法环节,实现了跨区域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的目的,进一步丰富了社区矫正执法实践经验,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敲响了依法服刑、自觉接受矫正监管的警钟。

编辑: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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