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司法厅向红塔区司法局高仓、研和司法所授予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目前我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数量达到4家。
近年来,红塔区司法局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司法所服务意识,严格对照《云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不断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尤其是高仓司法所和研和司法所把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多方协调争取,加大投入力度,解决了司法所两证齐全、所长实职副科和三人以上人员的硬性条件,实现了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较好地服务了当地党委、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高仓、研和司法所的成功挂牌,极大地调动了我区基层司法所对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