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树立他们的法治观念,自觉主动地接受社区矫正教育改造,提升社区矫正的监管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杜绝脱管、漏管、虚管的现象发生。2016年7月27日在大营街司法会议室组织了辖区内35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此次集中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学习。
集中教育学习会上,大营街司法所马成雪所长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认真学习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对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和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处罚措施,矫正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及遵守的制度。再次强调了在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日常报告、请假、思想教育、社区服务等规定和应履行的义务,并结合当前安全管理形势,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客观指出矫正对象近一段时间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例如个别社区矫正对象不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强调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
马所长结合当前安全管理形势,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警示教育,让社区矫正人员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才能做好”。在会上,马所长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服刑态度,树立在刑意识,认清自身角色,自觉主动接受司法所的管理,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改造,争取早日解除矫正。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