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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处理邻里关系 强化小区卫生管理 共创绿色居住环境——玉带街道玉村社区成功解决一起矛盾纠纷
2016-09-14 10:07:35

2016年8月19日,玉带街道玉村社区第十二居民小组居民郭某某向社区反映,居住在其对门的居民李某某长期在居民楼楼顶养鸡,并在楼道口堆放捡来的塑料瓶、废旧纸板等物品,既阻碍了通行又不卫生,而且饲养家禽还导致四害孳生,尤其是老鼠会沿着水管爬到其他住户家里,严重影响了他人居住和小区的环境卫生,该楼住户们意见较大,多次向李某某提出要求整改,小区物管也多次做工作未果,两家人因此产生了矛盾,请求社区解决。玉村社区调解会在受理了郭某某的申请后,组织调解员李雪梅、李娜、陈美琳及时进行调查了解,通过现场察看,情况属实,并于8月20日对李某某进行了走访,根据《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和《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关于“城市居民严禁在公共场所堆放废弃物、饲养家禽家畜”、“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和蚊蝇孳生地”等规定耐心做好李某某的思想工作。8月22日,在居民小组组长的配合下,玉村社区调解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达成了一致协议:1.由李某某自行拆除其在楼顶搭建的简易棚,不再饲养家禽;2.由李某某限期清理堆放楼道的废旧物品;3.郭某某自愿帮助李某某进行整改;4.时间期限为9月10日前全部履行。9月12日,玉村社区调解会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到实地进行了检查,李某某已拆除了楼顶的简易棚,处理了家禽,清除了楼道废旧物品并打扫了卫生,两家人的关系大有改善,至此圆满解决了这一纠纷。

    通过这次纠纷调解工作,为小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与环保课,让他们深有感触,使他们明白了只有互谅互让、自觉遵守规定、共创优良环境,搞好团结和睦,才会有属于自己的美好和谐家园。(周宝林)

编辑: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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