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玉兴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指导玉兴街道文化社区成功化解一起校园人生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各方的权益和校园安全有序的教学环境,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今年7月,67岁的老人雷某某到红塔区某小学接孩子放学回家时,被两名正在追逐嬉闹的小学生从背后撞倒,造成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随即住院治疗,医药费及司法鉴定费共花去42121.7元。为此,被撞倒老人多次找到学校及学生家长要求解决,三方当事人及学校就赔偿问题产生分歧,经多次协商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学校向司法所求助,希望司法所能够协调解决。接到信息后,司法所及文化社区调委会人员及时到学校了解情况,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并查看监控视频,调查掌握了相关情况,认真制定了本次纠纷的调解方案。
11月2日下午,通过文化社区调委会多次通知协调纠纷当事人,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在社区会议室就本次人生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现场调解在文化社区书记宣读人民调解原则中正式开始。调解过程中,双方均各执一词,在耐心的倾听当事人各方的要求及想法后,法律服务工作者给予了相关法律咨询。司法所及社区调解员随即兵分三路,对当事人进行单独思想工作,在交谈过程中,当事人情绪激动,多次表态不行就去法院解决,调解员均耐心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反复地开导、说理、讲法,在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最终当事人各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由邹某及曾某于11月30日前按一定比例对雷某进行全额赔偿。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很满意,雷某高兴得拉着调解员的手说:“如果没有这次人民调解,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是太谢谢你们啦!”。
12月1日,社区调解员对纠纷申请人进行了回访,所赔偿金额已全部兑付到雷某手中。至此,一起让当事人及学校很头疼的纠纷在司法所及社区调解员的努力下,成功解决。类似这样的“小事”时常发生,而这些貌似简单的小事处理不好就会造成矛盾激化,人民调解正是在这样一桩桩、一件件的琐事中发挥着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