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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起袖子干 红塔区司法局强力打造“升级版”社区矫正工作新平台
2017-04-25 09: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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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提高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质量,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红塔区司法局立足实际,围绕“场所建设标准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目标,依托司法业务用房的建成和优势社区资源,强力打造“中心+基地”的“升级版”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和教育矫治新平台。

一、构建“中心”,规范社区矫正执法

长期以来,红塔区司法局因无无自主产权的业务用房制约了区级社区矫正矫治场所规范化建设,影响了社区矫正的外部形象和社区矫正功能的发挥。矫治场所规范化建设与我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与社区矫正执法、监管、教育“一站式”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随着司法业务用房的建成,2017年红塔区司法局坚持“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总要求,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司发[2016]18号)“积极推进红塔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建设中的红塔区社区矫正中心将设置报到登记室、宣告室、心理矫治室、指挥控制室、警务检察室、刑罚执行室、档案室、远程探视帮教室、教育培训室等九大功能区域。涵盖功能包括了社区矫正衔接、报到登记、宣告、日常管理转接、定位监管、教育矫治、心理矫治、奖惩、突发事件应急、安置帮教衔接、档案管理等。中心建设成后将实现社区矫正执法、监管、教育“一站式”管理,对于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体现刑罚执行严肃性,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强“基地”,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为深入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顺利融入社会。2017年红塔区司法局在上级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秉承“以人为本、回归社会”的理念,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承载”的方式,充分利用社区、企业等社区优势资源,与红塔区玉兴街道广文社区达成合作协议依托社区集体经济实体,在位于玉溪江川老公路下灵秀叉路口上80米处的“四季农庄”建设红塔区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帮教示范基地占地面积12亩,建筑面积2334.5平方米,可用种植技能培训区域3亩,养殖技能培训区域2亩。示范基地建成后将集教育矫正、心理辅导、创业帮扶、技能培训、过渡安置等多项功能为一体,有利于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有人接、有人管、就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的工作目标,是红塔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

编辑: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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