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符合时代的需求、社会的需要,自2017年1月以来,在区司法局和洛河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洛河司法所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手册》的要求,科学谋划、狠抓落实,以“一争取,四标准化”措施,历时4个月在玉溪市率先完成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司法所认真向区司法局和洛河乡党委政府汇报标准化建设对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推动洛河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争取区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投入15万元资金开展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二是基础保障标准化。加强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要求,对陈旧的司法所办公楼整幢进行装修,保证司法所独立办公场所。重新装修一新的办公楼建筑面积376.65平米,土地使用面积230平米,房产证、土地证齐全。墙面白底衬蓝条,干净整洁,庄重肃穆,司法标识醒目。共设置“四室一站”即所长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室、人民调解室、档案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办公室、多功能会议室、储藏室、警用装备室、干警值班室等。配齐各类办公装备设施。各功能室标准化工作规章制度和人调解文化上墙;司法所外墙设置精美的工作宣传栏,向社会各阶层大力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高司法所的社会知名度,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发展。
三是所务管理标准化。公开岗位职责,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主要职责分工、工作人员照片、联系方式等上墙公示,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过错追究、登记统计、考核奖惩、廉洁勤政等规章制度,做到管理有章可循,运转灵活高效;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按规定建档立卷。
四是业务建设标准化。全面履行人民调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九大职能;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组织应建尽建,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矫正衔接、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档案建设等工作程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建立专门的法治宣传队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
五是队伍建设标准化。积极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工作人员达到三人以上;积极参加培训,强化法律业务自我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深入村(组)、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多年来,洛河司法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执法、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服务经济为“第一要务”,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积极打造素质一流、效能一流、业绩一流的标准化司法所。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立足点,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认真履行九大职能,为洛河乡经济及社会的转型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