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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司法局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
2017-12-19 10: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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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红塔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局长普伟明同志就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具体部署。12月14日上午,普伟明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向全局职工集中传达学习批示精神,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作出重要批示,直面问题、切中要害,再次告诫全局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对于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红塔区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举一反三,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纠“四风”改作风,一以贯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作风保障。 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 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第一时间研判本局作风建设形势,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新变异,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改进作风。 要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既查找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查找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坚决务实整改,要更加突出纪律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 要结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抓紧修订完善商务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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