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矛盾纠纷化解,确保今年中秋、国庆期间农村社会的稳定,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氛围,自2018年8月下旬以来,洛河司法所认真组织乡、村、组调三级调解组织深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明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点
重点为:易发性、多发性、常见性的民间纠纷;特殊管控人群(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引发的矛盾纠纷;土地承包、统规联建、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烤烟收购、清理整治集体土地规范管理集体资产资源等引发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拖欠工资、拖欠债务、拖欠赔偿补偿等矛盾纠纷。
二、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将平时不够重视或者来不及解决的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措施,确保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扩大。
二是注重机制建设,注重整合职能。学习“枫桥经验”,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矛盾纠纷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体制,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三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四是加大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排查到位。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对各种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及苗头隐患等情况动态,排查到位,全面掌握,对存在的隐患情况记录在案,不留死角;其次,调处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调处化解,能够解决的,及时就地进行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制定解决的办法,明确解决的时限和责任人,使排查出的问题能得到妥善处置;第三防控到位。严格按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与防范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目前,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152次,预防矛盾纠纷5件,排查出矛盾纠纷3件,并及时成功调处。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