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庆节后,高仓二手车个体工商户顾某,来高仓街道调解委会反映,有一位外省小伙子来他的车行订购了一台二手宝来车,现在又以各种理由,不想继续履行合同,而且还威胁说,不退他定金,就让他们的车卖不出去。
高仓街道人民调解委员,第一时间对双方进行调解,并认真听取购车夏某的拒绝理由,夏某反映:他开着车,发现车底板会长期潮湿,就跟顾某联系说退车,顾某说这种情况是洗车不小心造成的,但是他把车开到4S店找修车师傅检查,师傅说可能是天窗长期不保养,造成水路被杂物堵死。也不能排除泡过水,他找了相关部门帮助维权,但是人家回答只管新车维权,不管二手车交易,最后没有办法,就打了大众台新闻记者,并在大众台播出。
调解员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查看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并询问了相关专业部门,分析了本纠纷的争议焦点是交易的二手车是否泡过水,双方应当提供第三方的鉴定报告给予证明。同时也跟商家顾某说明,汽车的现状确实存在底板潮湿这种情况,你们也没有证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4S店师傅说可能是天窗未保养造成水路阻塞,但不除排除泡过水的可能。
分析问题以后,调解员跟双方当事人讲了《担保法》、《合同法》的定金条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于商品确实存在小瑕疵,但由于是二手车有时也是不可避免,建议双方互谅互让,原额返定金。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帮助夏某办理贷款,浪费了一定的人力,夏某支付商家人员部分误工费。最终,双方同意并达成协议,现场返还了定金1900元。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