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上午,红塔区司法局社矫办主任王正齐在玉兴司法所向社区服刑人员易某当场宣读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随后,在玉兴派出所民警、玉溪市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队队员的协助下将易某押送到红塔区看守所羁押。
社区服刑人员易某,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4月8日被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研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易某在缓刑期间不思悔改,2019年3月31日以“捞腌菜”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4日。红塔区司法局认为,易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情节严重,依法向红塔区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易某缓刑的建议。红塔区公、检、法、司各部门密切配合,仅用4天时间就办理了易某依法撤销缓刑的相关法律程序,体现了红塔区政法部门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创造了红塔政法扫黑除恶新速度。
社区服刑人员本应该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在社区矫正期间再次违法,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下一步红塔区司法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刑罚执行一体化的惩戒作用,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守安全稳定工作底线,为红塔区持续快速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