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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及法治宣传工作
2020-02-03 15:33:16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及法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防止疫情可能出现的扩散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红塔区司法局统一思想、传达部署,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思想认识,强化应急响应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挥调度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责任、相互配合,有力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要制定相应预案,增强工作针对性、协同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值班值守。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及各司法所春节假期加强值班备勤,严明、严守工作纪律,保持通讯畅通,发现情况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

二、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红塔区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增强防控意识。各司法所通过社矫微信管理群向社区矫正对象推送信息加强宣传。二是加强排查工作。经排查:红塔区有湖北洪湖市籍社区矫正对象1名(2020年1月26日矫正期满),长期在红塔区居住,近三月未接触湖北,武汉人员。在册430名社区矫正对象没有武汉籍人员。一矫正对象,其妻为湖北黄石人。2020年1月5日,其妻回湖北黄石,至今未见面。一人因生意往来,2019年12月与湖北籍人员有接触。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近三个月内未接触过湖北籍人员。三是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加强防控。红塔区无批准外出到湖北和武汉的社矫对象。四是自1月24日起实行社区矫正“零报告"制度。各司法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天微信或电话报告位置信息及平安情况。目前情况正常,无异常情况和疫情报告。

三、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排查工作

辖区各司法所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由各网格化人民调解员、联防治保员对网格内矛盾纠纷进行及时排查化解,由于宣传到位,各社区因红白喜事自办宴席的人家都给予了理解,积极配合自行取消或者延后举办;社区返乡的武汉及湖北省其它地方的打工人员和学生和其它外来人员,均按照防疫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我隔离观察。安置帮教人员经摸排,没有发现病例。

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按照红塔区—风清气正工作群工作要求,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需宣传的各信息严格按照工作纪律要求转载至红塔区司法局网评员群,要求各网评员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转发信息,确保宣传及时到位,春节至今转发指令20余条,跟评6条。二是每天不定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紧急状态的相关法治宣传。转发中国普法、法治中国、云南司法行政云南网、玉溪网、玉溪发布、红塔区发布公众号等相关法治信息。如:“【关注】返程人员都要隔离吗?是不是去哪都要戴口罩?权威回应来了”等信息,全局干部每条信息均转发朋友圈40余次,确实做到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社会民众,理性发言、评论事件时保持清醒冷静,提高判断力。引导群众对于网上来源不明或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轻易相信、随意转发,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三是加强正面引导。利用红塔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转发相关法制信息,要求各司法所利用微信群、电话、个别教育、走访等途径向社区矫正对象正确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展情况,引导他(她)们要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

下步工作中, 红塔区司法局将强化应急响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努力做到可防、可控,减少人群聚集性活动。加强对本系统及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引导群众开展自我防护,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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