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年”部署要求,深入推进“2221”工程建设,着力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红塔区在对乡(街道)、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聚焦乡(街道)、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职能定位,8月10日召开深化乡(街道)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改革工作会,结合区情实际,全面启动乡(街道)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
按照《玉溪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深化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改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乡(街道)一级在落实综治中心人员在编在岗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配强乡(街道)政法委员工作,通过组织程序,将各乡(街道)政法委员由原来的党(工)委副书记担任调整为由人大(工)委主席(主任)担任;村(社区)一级,为综治中心配备综治专员、综治专干,其中39个城市社区的综治专员由市区两级政法系统和区级临退或改任职级的干部、市公安局下沉的专职社区民警担任;56个村改社区的综治专员由派出所社区民警兼任或市区两级政法机关下派锻炼的干警担任;10个村委会的综治专员由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兼任;综治专干从村(社区)工作者中各选派1名。
为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有效提升工作效能,红塔区在乡(街道)一级构建政法委员主管综治中心工作,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协管,综治中心主任负责中心日常业务的组织架构;在村(社区)一级,构建由村(社区)党总支(党委)书记担任综治中心主任,综治专员担任村(社区)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负责所在综治中心日常工作,社区民警、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担任综治中心副主任的组织架构。
为有效合理利用已有资源,红塔区按照“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思路,乡(街道)一级以综治中心为枢纽,整合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汇集信访、法院、司法等部门力量入驻,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为民“纾困解难”的阵地作用。村(社区)综治中心进一步整合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资源推动实现“一室多用”“多室共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单独设置相关功能室,相关功能室原则上至少整合综治、警务、司法、网格等功能,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下一步,红塔区将按照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实战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综治专员、综治专干培训,确实提升综治专员、综治专干能力水平,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