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提升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和支持度,进一步领会吃准“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6月17日晚,红塔区组织召开“法、检、公、司”四长“三个规定”宣讲团进机关宣讲会,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殷智才主持宣讲会,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乡(街道)及区属各部委办局主要领导等100余人参加宣讲会。
会上,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江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江林,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局长晏寅,区司法局局长瞿向前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定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进行了集中宣讲。
殷智才强调,“三个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隔离带”,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红线”和“底线”。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要求,做到抓“常”抓“严”,时刻把“三个规定”铭记于心,实践于行,自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真正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支持司法办案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捍卫司法公正。
殷智才要求,全区政法各单位要把“三个规定”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政法干警、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同时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拓展警务、检务、审务公开渠道和方式,本着司法良知,坚守为民初心,创新方法,提高工作能力,让司法公正更加可见、可触、可感,为持续深化“玉溪之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