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红塔区境内4个交通信号灯路口启用电子自动抓拍监控系统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途经交通信号灯路口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的安全、有序、畅通,现红塔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于2014年7月10日开始对新西河路与彩虹路交叉路口、大坝路与东横二路交叉路口、东纵一路与东横二路交叉路口、东纵一路与红龙路交叉路口4个交通信号灯路口启用24小时信号灯电子自动监控系统。即时途经该路口未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被抓拍查获的机动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罚款额度实施处罚。需对电子自动抓拍记录进行查询的,可拨打电话:0877-114查询或登录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页,网址是:www.yxjjzd.gov.cn。或直接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办查询。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