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按照除恶治乱的工作部署,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持续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特通告如下:
一、凡以盈利为目的的赌博性质的茶室、麻将馆或以其他名义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场所,在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停止实施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减轻或不予处罚;通告发布三日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组织者、经营者及参与赌博人员予以依法严处,对赌资依法收缴,对麻将机等赌具依法收缴销毁,对违法所得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刑事追究;对赌博性质的茶室、麻将室或以其他名义经营的场所,公安机关将函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以取缔,对无证照经营场所将函告相关部门直接予以取缔。
二、严禁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点进行以营利为目的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网络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麻将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违法者坚决依法查处。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赌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与赌博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三、对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为首者、主要参与者,或者对利用茶室、麻将馆、电子游艺厅等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办者、经营者、获利者,依法从严惩处。
四、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或者提供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直接帮助,情节严重的,以赌博共犯论处。
五、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中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赌金、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没收。
六、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债实施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等参赌、护赌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并移送纪委监察部门处理。
八、涉赌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举他人严重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全区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禁赌活动中。对发现的赌博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揭发;对举报揭发的公民,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并视情给予奖励。
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举报电话:24小时举报电话110或辖区派出所电话。
玉兴派出所 :2025654 红塔山派出所:2063213
玉带派出所:2064040 北城派出所:2080204
春和派出所:2041787 李棋派出所:2151808
高仓派出所 :2076112 大营街派出所:2771382
研和派出所:2994498 洛河派出所:2778101
小石桥派出所:2098014
特此通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201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