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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检察院四措施严打毒品犯罪取得良好成效
2013-10-28 10:05:16

  本网讯 2013年以来,红塔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法规,采取四项措施,充分发挥审查起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的同时注意深挖漏罪漏犯,共办理毒品案件63件75人,追诉贩卖毒品漏罪7件60起,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收效良好。

  一是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及时起诉毒品犯罪案件。在审查毒品犯罪案件时,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毒品案件,及时向法院提起公诉,保证对犯罪分子刑事惩罚的时效性;同时,突出打击重特大毒品案件,特别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集中精干力量依法快审快诉,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在第一时间审查、讯问嫌疑人和讨论研究决定,不给犯罪分子喘息之机,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在办理毒品案件过程中,注意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互通禁毒工作情况特别是查办重特大毒品案件情况,坚持对重大毒品案件适时介入、共同讨论的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证据的收集、甄别、固定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毒品犯罪案件;同时,在将毒品案件起诉至法院的过程中,及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与法院共同研究探讨共同研究毒品案件的证据标准和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共同促进涉毒案件办案质量的提高。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防止对毒品犯罪打击不力。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能,将毒品案件的监督从捕后延伸至判决,通过立案监督、追诉漏罪、漏犯、抗诉等形式,及时纠正程序违法或者不当处理的问题,防止和杜绝对毒品犯罪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同时,督促侦查机关深挖犯罪,避免打击不力放纵罪犯,2013年,通过对贩卖零包的毒品案件加强侦查监督,在追诉贩卖零包的毒品漏罪方面取得突出成效,追诉漏罪达7件60起,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终端犯罪。

  四是积极开展对毒品问题的综合治理。在严惩毒品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作为禁毒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毒品问题的综合治理。在出庭支持公诉时,联系法院组织群众旁听典型的毒品犯罪案件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注意发挥司法宣传的导向作用,深入到农村、社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地普及禁毒知识,让人们了解毒品的危害,主动远离毒品;注意巩固办理禁毒案件的成果,根据办案情况定期分析研究毒品犯罪形势,提出解决毒品问题的对策,为禁毒斗争的顺利开展做好参谋。(韩雪梅 姜子伟)

编辑: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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