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在玉溪中心城区明珠路与秀山路交叉口,一辆贴满鲜花的黑色宝马车被执勤民警拦下后依法进行暂扣。这是怎么回事呢?
当天上午10时许,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二中队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黑色宝马车上道路行驶,所悬挂的号牌为云ADX608,请立即处置。”接到指令后,正在明珠路与秀山路交叉口执勤的民警立即找到车辆并将其拦下进行检查。经检查得知,驾车的是一名姓谢的男子,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宝马车号牌为云ADX608,初次登记日期为2005年5月,检验合格有效期至2007年5月,已达到报废标准,且有23起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这些记录涉及闯红灯、超速行驶、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谢某告诉民警,朋友当天结婚,其帮朋友开车迎亲,车辆不是自己的,开车前没有检查行驶证,没想到是报废车。
原来,谢某驾驶的宝马车被暂扣是因为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已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已达到报废标准。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强制收缴并报废车辆。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机动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到了年限后,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同时,报废车辆没有参加过任何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肇事者将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广大车主一定要按时参加机动车年检,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及时作报废处理,借用或帮他人开车前要检查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防止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情况发生。(张龙斌 马亮能)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