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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持刀伤人民警迅速出击
2017-06-12 11:26:31

6月9日凌晨0时许,一名租住在大营街双龙小区的男子手持菜刀在楼下伤人,幸亏周围群众及时报警,出警赶来的民警在现场群众的帮助下成功将男子制服。目前,伤人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6月9日0时10分,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大营街派出所拉到群众报警称:在双龙小区某茶室门口有人被一男子用菜刀砍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群众的帮助下民警成功将伤人男子控制,并将伤者送医院救治。经伤人男子醒酒后审讯,持菜刀伤人的男子叫陆某某(男,49岁,曲靖宣威市人)对其持刀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调查,6月8日晚,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在工友刘某某家聚餐,兴致勃勃的喝了二两泡酒后回双龙小区租住的房间内睡觉,期间突然想起三天前工友海某(男,38岁,曲靖宣威市人)骂过他一句脏话,心里很不服气,遂冲到同一出租房海某的房间内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海某的右大腿刺伤,在工友们的劝阻下陆某某回自己房间睡下,因天气太热,6月9日0时许,陆某某右手提菜刀,左手持小刀站在出租房外某茶室门前,经过茶室的徐某某看见后立即劝阻,陆某某顺势就用小刀朝徐某某的左大腿刺了一刀,同时又用菜刀朝徐某某的肚皮上砍了一刀。之后被民警制服。

目前,海某、徐某某已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每逢夏季,酒后斗殴的事件时有发生,不少人在酒精的刺激下容易做出过激举动,结果是害人又害己。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喝酒爱好者,在喝酒时一定要有度,遇事切勿冲动斗气,做出让自己后悔一生的行为。(卢慧琼)

编辑: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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