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塔区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区本级部门决算的批复》,公开如下:
一、 主要职能职责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是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区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乡、街道政法综治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中央、省、市、区委、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下级乡、街道的政法综治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14年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一)基本情况
红塔区委政法委2014年实有在职在编和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2人,包括行政人员21人、工勤人员1人;实有退休人员5人。全部为财政供养人员。在编车辆3辆。
(二)收支情况
红塔区委政法委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1.31万元,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38万元,年末结转93.93万元。其中:一、一般公共服务508.86万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0万元。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8万元。四、住房保障支出13.9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是指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人员 经费支出。2014年决算支出数为508.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的支出。2014年决算支出23.20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是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014年决算支出21.3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为住房公积金,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2014年决算支出13.94万元。
三、 公务用车和运行费用情况分析
红塔区委政法委车辆编制数4辆,我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玉溪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玉政办发〔2012〕74号),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要求在规定位置粘贴公务用车标识,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经费支出管理规定,降低运行成本。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万元,与2013年支出14.99万元相比减少8万元。
四、 “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红塔区委政法委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9.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万元;公务接待费2.98万元,与2013年支出3.90万元相比减少0.92万元。
增减原因分析说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继续增强行政成本意识,清理超编公务用车2辆,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