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塔区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规定和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主要职能职责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是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区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乡、街道政法综治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中央、省、市、区委、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下级乡、街道的政法综治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15年预算编制情况分析说明
(一)基本情况
红塔区委政法委2015年实有在职在编和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1人,包括行政人员20人、工勤人员1人;实有退休人员7人。全部为财政供养人员。在编车辆4辆。
(二)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55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2.16万元(经费拨款552.16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预算外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总支出安排552.1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9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488.5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的支出。今年预算安排26.96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是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今年预算安排22.3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为住房公积金,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015年预算安排14.29万元。
三、 “三公”经费预算减少情况及原因分析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9.97万元相比,2015年红塔区政法委“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01万元。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部门的实际工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