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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公开
2021-03-05 14:41:20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21600000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塔区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塔区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运转经费)

8、项目支出预算表(特定目标类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172021-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区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乡、街道政法综治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中央、省、市、区委、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理其他邪教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下级乡、街道的政法综治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为一级局(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局办公室、政工股、综治办、610办、维稳办、执法监督室、扫黑办、法学会、综治中心未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2021年,我区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1、加强反邪教工作,主要包括防范控制、攻坚转化、帮教巩固、警示教育、基层基础建设等。2、加大司法救助,主要用于政法各部门个案救助,通过司法救助力度,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案件发生,达到救助与维稳的双重效果。3、深化依法治区工作,按照省市部署要求,通过落实依法治理各项具体工作,强化对各专项组工作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全区依法治理。4、加强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开展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系列平安建设、重点人群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对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5、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加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未独立核算)。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车牌号为FTT321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8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4.1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13万元,减率4.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调整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4.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4.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4.14万元(本级财力684.1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13万元,减率4.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调整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4.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6万元,减率5.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相应减少;项目支出24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万元,减率29.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相应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71万元(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331.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支出24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13650事业运行安排支出19.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占预算支出的86.34%,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83万元(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4.05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11.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10.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30.55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其中:基本支出444.14万元,项目支出240.00万元)。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67.9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0.33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7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88.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7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为对下转移支付接收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1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预计采购:碎纸机30.30万元;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14.00万元;台式电脑63.60万元;密码文件柜41.40万元;笔记本电脑32.7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7.20万元,主要原因是现在用的部份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等办公设备使用年限长,多次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办公需求,2021年内须进行更换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7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无增减变化,增长(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不存在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7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3次,预计接待37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厉行节约,严控此项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全区综治维稳量成逐年增长趋势,维稳形势日益严峻,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实际保留使用公务用车为1辆,按照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使用公务用车,严控此项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红塔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红办发〔201439号)的要求,2021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此处说的项目是指预算批复中下达的项目)共 3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40.0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 .00万元,分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00.00万元;司法救助专项资金20.00万元;综治维稳专项经费120.00万元。与2020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对比无增减变化,减少预算项目资金100.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1年项目预算调整相应减少。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项目目标: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有效震慑,实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网上与网下相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和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校园周边“敏感地区”得到依法整治,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

项目绩效:2021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旧要卯足干劲,慎终如始,以一鼓作气攻城拔寨之势,给黑恶势力持续痛击,夺取全面胜利!

2、司法救助专项资金

项目目标: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案件发生,达到救助与维稳的双重效果。接受国家司法救助的人员要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

项目绩效:息诉息访。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

3、综治维稳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增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新形势下,我们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有更新、更全面的认识,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同“十九大”的重要思想联系在一起,以“十九大”重要思想为 指导,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政治的稳定。创新方式发放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和基础基础建设,筑牢全社会反邪防线。继续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治安防控网络,使全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持续开展系列平安建设,积小安为大安。继续强化综治中心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使得末端治理有所成效。进一步提升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风险的预防和处置能力,保障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

项目绩效:进一步提升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风险的预防和处置能力,保障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九、2021-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2021年,我区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1、加强反邪教工作,主要包括防范控制、攻坚转化、帮教巩固、警示教育、基层基础建设等。2、加大司法救助,主要用于政法各部门个案救助,通过司法救助力度,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案件发生,达到救助与维稳的双重效果。3、深化依法治区工作,按照省市部署要求,通过落实依法治理各项具体工作,强化对各专项组工作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全区依法治理。4、加强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开展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推进社会治安平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人群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对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5、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加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关于红塔区委政法委2021年对下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2021年对下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红塔区委政法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社保基金预算】  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我国自2010年开始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2011年试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电子招投标】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的招投标活动。通俗地说,就是部分或者全部抛弃纸质文件,借助计算机和网络完成招投标活动。

【公共资源】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

【政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许可、确认、裁决、奖励、处罚等行政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塔区委政法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40.33万元,比上年相比增加55.11万元,增长64.66%。其中:办公费27.19万元、差旅费0.00万元、维修(护)费0.00万元、租赁费88.26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劳务费0.00万元、工会经费0.00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将2019年至2020年未支付的办公业务用房租赁费用列入本年度预算内;二人员变动导致办公等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33日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21600111

附件3:2021年红塔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30511051228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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