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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10-19 10:20:35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21601000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区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乡、街道政法综治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中央、省、市、区委、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理其他邪教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下级乡、街道的政法综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2021年,我区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

1.加强反邪教工作,主要包括防范控制、攻坚转化、帮教巩固、警示教育、基层基础建设等。

2.加大司法救助,主要用于政法各部门个案救助,通过司法救助力度,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案件发生,达到救助与维稳的双重效果。

3.深化依法治区工作,按照省市部署要求,通过落实依法治理各项具体工作,强化对各专项组工作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全区依法治理。

4.加强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开展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系列平安建设、重点人群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对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5.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加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6.统筹抓牢政法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红塔、法治红塔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

2.玉溪市红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玉溪市红塔区法学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57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56万元,占总收入的99.3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万元,占总收入的0.69%。与上年实际总收入474.40万元对比增加101.16万元,增长21.32%。增加的主要原因:因为调增人员基本工资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57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56万元,占总支出的75.89%;项目支出139.00万元,占总支出的24.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总支出484.49万元对比增加92.07万元,增长19.00%。增加的主要原因:因为调增人员基本工资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7.56万元。与上年381.29万元对比增加56.27万元,增长14.76%,增加的主要原因:因为调增人员基本工资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9.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00万元。与上年103.21万元对比增加35.80万元,增长34.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7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1.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7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支出38.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7.33%;综治维稳专项经费支出69.23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49.81%;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支出6.9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4.96%;市区下达的不在年初项目预算经费列支的项目4个,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5.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60%;市级专项业务补助经费3.67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6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项经费4.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88%;2020年市对区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奖励经费10.2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7.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474.40万元对比增加97.16万元,增长20.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调增人员基本工资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6%。主要用于:人大事务代表工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4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8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2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1.4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2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6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2.8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37万元,增长4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6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47.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万元,占93.02%;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6.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抽样调查、到企业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区前来参观学习、经验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2万元,增长10.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的劳务费用等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1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49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差旅费1.30万元、租赁费39.69万元、劳务费15.33万元、委托业务费0.50万元、工会经费5.56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88.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72万元,固定资产173.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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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根据红塔区财政的安排完善了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021年预算项目前三季度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及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2021年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支持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顺应“玉溪之变”,持续深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抓实防疫情、护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实现综治维稳工作“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初心使命,圆满完成了年初各项预定绩效目标。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的下一步措施是:1.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2.完善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3.及时调整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的预算支出方向及结构。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绩效自评中项目级次为本级的项目共有5个,均为特定目标类项目,本次公开项目支出绩效5个。5个项目各项设定绩效指标都已完成,绩效评价等级优2个、良3个。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21601111

附件: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11133.xls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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