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涉密)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2020年结束,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总结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经验,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顺应人民群众期待。
三、项目实施单位
红塔区委政法委
四、项目基本概况
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有效震慑,实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网上与网下相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和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校园周边“敏感地区”得到依法整治,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
五、项目实施内容
及时发现预警,紧盯打击重点,加强日常监督;强化专业队伍,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行业监管,深入夯实基层组织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加强总体形势研判。网上与网下相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和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校园周边“敏感地区”得到依法整治,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
六、资金安排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资金安排1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将按预算资金及计划实施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司法救助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玉溪市红塔区司法救助金使用管理办法》,玉红办通〔2013〕79号,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玉红政法联发〔2016〕1号,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案件发生,达到救助与维稳的双重效果。接受国家司法救助的人员要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
三、项目实施单位
红塔区委政法委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案件发生,达到救助与维稳的双重效果。接受国家司法救助的人员要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涉案当事人的救助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安排25.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将按预算资金及计划实施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受益人满意度大大提高,接受国家司法救助的人员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一)玉政发〔2011〕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经费、村(社)综治维稳办、治保、调解主任年终考核奖励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考核奖励经费工作的通知;
(二)玉政法〔2013〕22号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届市委第46次常委会议纪要〉的通知
(三)红塔区委常委会纪要(5)
三、项目实施单位
红塔区委政法委
四、项目基本概况
增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新形势下,我们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有更新、更全面的认识,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同“十九大”的重要思想联系在一起,以“十九大”重要思想为 指导,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和政治的稳定:加 强法制教育、道德规范教育、抵制腐朽思想文化,扼制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证和促进先进文化的传播,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力开展攻坚转化,减少对立面;在宣传警示教育和基础基础建设下大力气,夯实反邪教根基。加强以物防、技防为重点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治安防控网络,使全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通过加强平安小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等系列平安建设,积小安为大安。巩固帮教,维稳政治稳定;创新方式发放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和基础基础建设,筑牢全社会反邪防线。继续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治安防控网络,使全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六、资金安排情况
综治维稳专项经费资金安排14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将按预算资金及计划实施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提升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风险的预防和处置能力,保障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