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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区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之美
2025-01-03 09: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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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沿湖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

近年来,江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川区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扛实政治责任,成立环资审判合议庭,实现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法治保障的强大力量。

江川区法院立足审判本职,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矿罪等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仅注重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注重判决的犯罪预防教育意义,持续加大对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严打力度。2024年,江川区法院成功审理非法采矿、非法捕捞刑事案件4件18人,对在星云湖流域非法采矿的李某某等14人依法判处刑罚;对在星云湖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的张某某等4人给予公正裁决。同时,支持区自然资源局对李家山后山、杨柳坝7起非法采矿行政处罚,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生态平衡。

注重预防、教育与工作联动的有机结合,通过搭建信息交换平台、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与环境保护行政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外部联动。2024年,联合环保、自然资源等6部门发布《关于建立环境资源审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了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环境的强大合力。

法院干警不断深入群众、走进校园,传播法治声音。2024年,围绕星云湖保护治理下沉沿湖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6次,联合村(社区)深入农户家中、集市开展《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等宣传活动,引导全民参与到母亲湖的保护行动中来。持续推进“党建+河(湖)长制”“党建+湖泊革命”工作,发动党员干部常态化参与河道清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河湖保护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下一步,江川区法院将以法为盾,坚守法治初心,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让生态文明之花在江川大地璀璨绽放。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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