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江城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工作目标,聚焦“三个强化”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镇长为双组长,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制作工作流程图,行使“派单、吹哨、督办”三项权力。镇级设1名儿童督导员、16个村(社区)儿童主任兼任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明确工作职责任务。2024年共发出派单14次,联合开展重点青少年普法工作5人5次,走访重点青少年58人120余次。
强化源头管控。以镇、村(社区)综治中心为“信息中枢”,开展分级分类排查,纵向联动上级各单位反馈信息,横向联动沟通派出所、司法所、工青妇、辖区学校各种线索,对下联动督促村(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月排查工作。2024年3月共排查出重点青少年58人、残疾青少年54人、留守儿童256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4场,涉及人数400余人。
强化制度建设。一是落实联合执法制度,由派出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从严整治侵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环境。二是落实“四级包保”制度,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制定联系村领导、包村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包保的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方式,开展定期走访、关心爱护、普法教育等工作。三是用活派驻综治专员制度,由综治专员动态跟进重点青少年情况,做好信息互通、及时预警和协调联动工作,确保准确、及时掌握重点青少年思想动态情况。2024年对辖区内酒店、宾馆、营业性娱乐场所共开展排查8次3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