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江川区大街街道大营村一名男子因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车辆逾期未检验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5项交通违法行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天、罚款6150元、驾驶证记40分的处罚。
近日,江川交警在朱天路沈家桥路段开展执勤执法工作中,一辆蓝色自卸中型货车向执勤点缓缓驶来。民警看到该货车货厢栏板被拆除,随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而当其出示行驶证时,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行驶证和车辆号牌存在伪造嫌疑,随后依法对车辆进行扣留,并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了解,驾驶人普某持有A2驾驶证,两年前购买了一辆二手中型自卸货车,但因车辆检验不合格,为逃避交警检查,加之其A2驾驶证在今年8月因准驾不符已被记12分且扣留,普某便花3500元在网上办理了一个假的拖拉机驾驶证,以及假行驶证和假号牌,想把货车变成拖拉机使用。
不料,普某驾驶该货车从大营运送石头到廖家营途中就被江川交警查获。执勤民警向普某宣传讲解了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教育其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普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车。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