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江川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破获3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逃逸司机均被行政拘留和顶格罚款。
2021年12月7日,江川区前卫镇渔村的杨某驾驶轿车倒车时,与停在路边的另一辆轿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肇事后,杨某驾车逃逸。经江川交警立案侦查,于2022年1月8日查获杨某。经查,杨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害怕被处罚肇事逃逸。交警依法给予杨某行政拘留6天、罚款3000元的处罚。
2021年12月29日,江川区前卫镇后卫村的张某驾驶面包车沿晋思线到前卫镇取包裹,返回途中超车时与对向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使人力三轮车驾驶人杨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随后,张某驾车逃逸。经江川交警立案侦查,于2021年12月31日查获张某。经查,两年前,张某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当天发生事故后,害怕被交警处罚,心存侥幸驾车逃逸。交警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8天、罚款2800元的处罚。
2022年1月5日,江川区江城镇龙街村的侯某饮酒后驾驶轿车沿玉江大道行驶途中,与前方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相撞,导致对方驾驶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肇事后,侯某弃车逃逸。经江川交警立案侦查,于肇事当天查获侯某。交警依法给予侯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2050元的处罚。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