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川区星云街道的汪某(女)酒后驾驶轿车上路被交警查获,为了逃避处罚,汪某竟然称是因为自己喝了“酱香奶茶”。
此前,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宁海路对一名驾驶人进行酒驾筛查时,发现驾驶人汪某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然而汪某却称是因为自己刚刚喝过“酱香奶茶”。随即,执勤民警使用酒精检测仪对汪某进行现场检测,结果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民警现场普法,汪某才承认自己吃晚饭时喝了啤酒。
目前,针对汪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记12分、罚款15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通讯员 李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