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道路通行条件改善的新形势需要,经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研究决定,自2014年3月12日起对翠大线渔村路口至县城宝凤路路口机动车限速值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翠大线K15+300M(渔村路口)至K18+600M(县城宝凤路路口)全长3300米,将机动车限速50公里/小时调整为小型汽车限速6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摩托车维持限速50公里/小时。通告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3月11日。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