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以来,一名神秘的零星贩毒妇女在江川辖区瘾君子中出了名,众多吸食小麻(冰毒片剂)的吸毒人员尊称其为“大姐”,他们可以通过各种地下渠道从“大姐”处购买到小麻,但“大姐”从不露面。“大姐”一伙则在其精心织就的面纱下越来越嚣张放肆,这个零星贩毒团伙一时成为江川县禁毒工作中的一颗“毒瘤”,困扰着民警。
落网
面对邪恶嚣张的涉毒违法犯罪,江川县公安局主管领导多次组织办案民警对侦破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历经两个多月,5月13日,禁毒大队民警获悉,“大姐”欲进行毒品交易。经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禁毒民警于当日22时许在江川大街街道某小区抓获正在进行贩卖毒品的“大姐”周艳及同伙陈长。16日,团伙主要成员林宇、李力分别在景洪、红塔区抓获,该案4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缴获冰毒片剂可疑物39.16克及一批涉案物品。神秘“大姐”的面纱终于被掀开,以“大姐”为首贩毒团伙的丑恶嘴脸最终暴露。
乌合
周艳(女,36岁,已婚),现有一个7岁儿子,于2014年7月因非法持有毒品罪服刑七个月,2015年2月7日释放出监,被江川吸毒人员称为“大姐”,抓获前暂住陈长在县城某小区租赁的房屋内。
林宇(男,30岁,已婚),大女儿4岁、小女儿1岁,2014年因吸食毒品被查获,现在社区戒毒期间,居住于陈长租赁房屋的同小区另一幢房屋内。
陈长(女,38岁,未婚),无业。在县城某小区租赁一套房屋,容留“大姐”周艳居住,一同居住的还有李某某(男,28岁,某公司职员)、何某某(女,24岁,无业)、杨某某(女,40岁,无业)。就是这样一伙臭味相投的男女,为了毒品、为了毒资,更为了不劳而获妄图攫取横财,集结于一起,吸毒、贩毒、容留他人吸毒。
逃避
林宇作为社区戒毒对象,在吸毒和贩毒的同时,一直想方设法逃避社区戒毒的规定,躲避公安机关的定期检测和抽检,以各种方式逃避与禁毒工作人员的接触,并多次在禁毒部门对其进行抽检和传唤时逃跑。为将林宇绳之以法,禁毒民警多方收集证据,跑遍玉溪、思茅、版纳等地,耗费2个月时间才在玉溪市红塔区将其抓获归案。
为了逃避家人和社会的管控,这些违法犯罪嫌疑人有的离婚、有的逃离家庭,他们分工合作,有人负责供毒,有人负责贩卖给吸毒人员,共同进行涉毒违法犯罪。
为进行毒品犯罪,几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随时注意并销毁可能会暴露的线索,一有蛛丝马迹便相互传递消息,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主要贩毒人员之一周艳在被抓获的前两天刚买了一部新电话,而就在禁毒民警侦查准备收网时,狡猾多变的林宇好似察觉什么,迅速从其租房处逃离。民警抓获周艳后,讯问过程中在逃的林宇多次拨打周艳的新电话号码,企图传递消息。
天网
周艳自从出狱回到江川县,对贩卖毒品更加小心谨慎。从红塔区买回毒品之后,经过分包,采取不和吸毒人员直接见面的交易方式。先由和她混得较熟的吸毒人员林宇对外透露卖毒信息,之后由林宇等人直接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林宇等人卖出毒品后,再将所得的钱交给周艳。周艳一般不直接与购买毒品的人联系,至少要经过三五次交易,认为买毒品的人可信度高、安全度高时,她才会和购买毒品的人直接联系。即便这样,在毒品交易时,周艳也是将购买毒品的人指令到对她有利的地点,她则在林宇等人的掩护下迅速交易之后闪人。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神秘的“大姐”周艳及其涉毒违法犯罪团伙成员林宇、陈长、李某某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吸毒人员何某某、杨某某两人被治安拘留,他们必将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杨仕祥)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