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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决算公开报告
2021-09-19 15:25:20

监督索引号53040300521601000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区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区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区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研究、法治江川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平安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创建。以点带面,加快“雪亮工程”建设,筑牢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夯实平安创建基层基础,推动由治安“小平安”向社会“大平安”提升。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以“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为主线,积极探索群防群治在治安管理中的防范作用,充实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完善村、组、户三级治安防范网络,营造“行业群体集成联防,单元个体联户联防、警民协同联动联防”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区治安防范社会化和多元化。

    2、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把提升公众安全感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切实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严厉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不断提升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通过不懈努力把平安建设的成效实实在在落实到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上,体现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展现在人民群众的口碑中,切实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安全”,确保2021年江川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排名实现提升。

    3、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按照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细化责任,形成合力。继续按照在每个乡镇打造一个亮点再辐射到全区的模式,注重培育典型、打造样板,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4、加强维稳工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反邪教斗争,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全力做好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及时发布预警,全力推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工作。全力做好网上舆情引导工作。

    5、加强政法建设队伍。进一步强化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法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政治轮训制度,持续推进教育培训方法创新,提升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质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正风肃纪,推动政法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牢宗旨意识。着力锻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75.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对比减少了23.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9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54万元,占总支出的88.03%;项目支出35.44万元,占总支出的11.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29%减少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部分项目已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0.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3%,主要原因分析1.2020年退休1人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业务工作经费直接拨付乡镇未通过我单位转拨支出减少总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8%2020年在职平均数约9.6人(包括年初在职年中退休等情况);基本工资总支出260.54万元其中退休人员经费约8.82万元,人均开支约27.1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50%,主要原因业务工作经费直接拨付乡镇未通过我单位转拨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玉江财预〔2019〕47号2019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

0.07万元

玉江财预〔2019〕47号防控及教育转化巩固工作经费

0.67万元

玉江财行﹝2019﹞33号2019年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

0.11万元

玉江财行〔2020〕12号2019年省级大要案办理业务补助经费

5.00万元

玉江财行调〔2018〕31号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6.78万元

玉江财行〔2019〕58号2019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扫黑除恶重点项目经费

2.00万元

玉江财行﹝2019﹞21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3.82万元

玉江财行﹝2019﹞114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

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7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部分项目已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3.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2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2.14万元,主要是委托业务费,用于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经费22.1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1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6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17.57万元

6.其他类未发生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66.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单位来人开展、检查相关工作不需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96万元,增长257.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0.00万元,增加减少率为0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变化0.00万元,增加减少率为0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6万元,增长257.4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政法相关检查接待工作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关活动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未发生购置车辆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相关检查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48%,主要原因分析业务工作经费直接拨付乡镇未通过我单位转拨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话网络费用、水电费、打印广告费用、网格员工资劳务等机关运转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8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3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6.93,净值4.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6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存量资金收回,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9万元(增加0.68万元,减少3.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3.5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3.3

26.37

56.93

0

0

0

56.9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我单位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成立了预算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预算明细表等,对项目资金绩效进行科学的计量和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六个方面进行自评打分。对照该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0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监控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

    3.绩效评价项目共计2个,其中50万元以下2个,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0个。项目评价等次为“优”的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030052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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