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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群众满意窗口
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规范窗口服务工作纪实
2014-10-28 10:48:23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聚焦“四风”突出问题,主动作为,麻雀解剖式查找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办等窗口业务部门存在的“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量体裁衣、对症下药,细化服务举措,切实解决直接影响公安交管部门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的一言一行,以教育实践活动立查立改的作风争创群众满意窗口。

  “六规范”窗口服务言行

  “谢谢交警同志,今后我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10月22日,42岁的李先生握住一位交警的手说道。

  9月中旬,李先生因违反交通禁令标志停放车辆被处以150元罚款,但李先生认为车辆是停放在自家店门口,不存在乱停乱放行为,于是到江川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找工作人员理论。为了安抚李先生的激动情绪,也为了不影响其他群众办理业务,江川交警大队民警及时将李先生请到群众来访接待室。在群众来访接待室里,民警为李先生送上热茶,在调取违法照片给李先生确认的同时,民警耐心为其讲解该路段相关交通法律规定,告知李先生乱停乱放车辆对城市交通秩序的不良影响。在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解释下,李先生认识到自己的违章行为,向民警表达歉意的同时到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了处罚。

  窗口业务服务部门每天要面对几十个、上百个带着各种情绪前来接受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办理咨询的交通参与者,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语言使用恰当与否直接影响着交管部门的形象和工作效率。为此,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和服务规范,推出《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窗口服务“言行六规范”》:一是来人要主动问话,不准坐等无视群众;二是说话要请字当头,不准语言生硬简单;三是事项要一次说清,不让群众二次往返;四是办事要笑脸相迎,不准冷颜面对群众;五是解释要说细说透,不让群众多处询问;六是服务到最后一个,不准借口下班推搪。

  在便民措施上下功夫

  驾驶人金某是江川辖区一名在押服刑人员,今年6月,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对逾期未审验驾驶人信息进行梳理时,发现一名未审验驾驶人金某目前正在看守所服刑。在查阅了金某的驾驶证档案信息后,车管所负责人立即与江川县看守所取得联系,在看守所管理方的大力支持下,车管所民警率医生并携带体检设备前往看守所,根据相关规定和流程为金某做了一系列驾驶人审验体检,并提交了相关身体条件证明。

  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办等窗口每天接触群众办理大量业务,工作中,大队始终坚持探索便民利民举措,尽可能让服务对象满意、信服。一是加强业务指南。为使办事群众能够全方位了解办理各项业务的具体位置和流程,车管所在办事大厅设置了专人专岗专职的业务咨询台,为群众快捷办事提供优质、全方位的业务咨询服务。二是提供饮水服务。为解决等待办理业务群众的饮水问题,交警大队在窗口办事大厅配置了2台饮水机和相关饮水用具。三是完善服务承诺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窗口工作制度,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四是调整上班时间,推行延时、错时服务。江川交警大队结合当地群众的出行办事规律,适时调整车管所周一至周五上下班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取消中午休息,从午间1时开始办公至下午5时,以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检审、考试、换证、补证等业务。

  力促窗口服务公开透明

  “广开言路、广纳民意”是倾听群众对交管工作意见,力促执法公平公正的有效措施之一。为确保各项制度措施得到落实,避免“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现象的发生,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

  在各窗口部门设置意见箱、意见簿,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整理分析,经核实后,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将查办情况反馈给群众,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高度重视窗口单位内部监督管理,落实窗口单位负责制,实行岗前点名、岗中检查、岗后点评等措施,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

  在日常工作中,交警大队始终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服务工作各个环节,并拟定学习培训计划,组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礼仪培训和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队伍存在的问题,坚持做到边学边查边改,严格做到忠诚履职,形成思想上认可、行动上自觉,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交警服务窗口单位。(刘江雪)

  编辑:李海燕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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