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风采人物 | 队伍建设

市检察院举行“文明接待室”授牌仪式

2018-01-12 17:01:41



    2018年1月1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在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授牌仪式,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澄江县人民检察院、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授牌。

近年来,玉溪市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要求,以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为目标,以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促进和谐为宗旨,畅通信访渠道,全力做好信访工作,加大办案力度,加强队伍建设,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促进玉溪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7年10月份举行的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活动中,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澄江县人民检察院、通海县人民检察院三家单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此次授牌仪式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韩跃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开堂、市政协副主席马良昌为玉溪市检察院、澄江县检察院、通海县检察院三家单位授牌。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已连续五届获得该荣誉,澄江人民检察院连续四届获得该荣誉,通海人民检察院首次获得该荣誉。

授牌仪式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勋表示,希望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荣誉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戒骄戒躁,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和动力,倍增责任,倍增信心,倍增动力,在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把检察工作做得更好。

【打印】【关闭
Copyright 2013-2016 版权所有: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玉溪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制作单位:玉溪网  滇ICP备1000047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