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7日上午,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在红塔区人民法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现场观摩活动,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院检察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代表参加活动。
观摩活动通过庭审现场示范,依法对7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集中审理,在37分钟内审结案件,当庭作出宣判。现场观摩后,大家围绕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座谈,红塔区人民检察院作了经验交流,各县(区)检察院介绍了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重视理念引领,增强做好认罪认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在审查起诉阶段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当事人认罪认罚服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要持续抓好落实,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深入开展。要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结合办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合力推进工作。三要强化能力提升,推动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要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最高检印发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文书指引(试行)》规范开展工作。要注重提高检察官运用证据、沟通协调、精准量刑等方面的能力,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 (陆雪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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