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景川(左一)调研红塔区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调研组到玉溪市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调研
为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指示精神,2019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赵景川、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陈燕和郭林检察官一行到玉溪调研督导群众信访答复工作,实地调研市检察院、红塔区检察院12309建设和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查阅相关工作台账,拨打当事人电话抽查回复工作,检验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实际成效。针对我市“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存在台账制作不够规范及个别案件回复说理不够充分等问题,调研组进行专题指导。


赵景川同志在听取玉溪市院党组书记张仕明同志和分管副检察长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对玉溪市两级检察院群众信访答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玉溪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每个信访案件做到专人专职负责,书面进行回复,台账资料齐备,对下指导有力。希望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指示精神。
赵景川同志要求:一要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来抓,院领导要亲自批阅信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要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切实做到“谁接收、谁回复,谁办理、谁答复”,工作要形成常态机制。三要加强对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督促业务部门按时办理答复,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实到位。

玉溪市院党组书记张仕明同志在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总结发言时表示,感谢赵景川同志对我院工作给予的肯定和指导。对于存在的问题,玉溪市院将进一步努力配齐、配强控申部门人员,多向省院请示汇报,适时派出人员到上级院跟班学习,提高控申干警业务能力,提高回复文书质量,加强释法说理能力,让来信群众满意,让“小信封”变成“大桥梁”,让“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图/雷红、张明明 文/陈晓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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