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3月18日,市院第一党支部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市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仕明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

活动中,支部书记王政云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院关于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等余毒流毒的通知精神,对支部活动进行了安排并提出了要求。

张仕明同志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了点评,围绕加强支部建设、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党员作用与同志们亲切交心谈心,并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市院一支部要做检察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模范,高标准开展“三会一课”,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政治定力、学习能力、决策能力、团结能力和执行能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和丰富党支部活动内容。要对支部活动进行规划,提前确定学习内容和发言人,结合本职工作谈体会,让支部每一名党员都参与到学习中来;要对“应知应会”知识及高检院、省院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专门学习,采取互问互答、知识竞答等方式促进学习提升,真正做到入脑如心;要通过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活动、与基层院党支部共同开展活动、增强缴纳党费的仪式感等方式丰富支部活动。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党员身份,带头思考问题、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接受监督,不断激发责任心和担当精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立足岗位带头履职,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机关党委书记肖志勇同志提出了加强示范引领、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建立活动长效机制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图/文 雷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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