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玉溪市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一次集中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


为确保集中学习取得实效,市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仕明结合工作实际强调了5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义。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对云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全省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充分体现了对云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殷切希望,在新时代云南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全市检察干警要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在政治站位中找准工作定位,在加强党的领导中提升工作层次,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中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服务和保障玉溪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履行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责,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群体性事件。“四大检察”要同向发力,全力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三是深化政治责任,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要做精做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做深做实各项检察工作。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要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要抓基层、打基础,夯实检察发展的根基,两级院要抓好落实市院出台的涉黑涉恶案件领导挂牌包保实施办法等系列工作机制,抓好基层基础这个关键。
四是增强政治自觉,持之以恒践行初心使命。要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坚持党组领学、以讲促学、培训常学、读书深学、以考促学,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政治标准和实干导向,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整治“慵懒散乱”,着力构建强有力的党内监督体系和纪律作风建设体系。
五是树牢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要带头学习研讨。政治部要统筹抓好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并负责督促指导各基层院。机关党委要制定学习方案和计划,组织好市院机关的学习贯彻和宣传工作,各支部要抓实学习和贯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真正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实践中。
会议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座谈会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陈豪书记调研玉溪讲话精神等。市院方家明副检察长、矣长城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主任林家宏以及红塔区院李发桢检察长作了重点发言。
(图文/徐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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