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玉溪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方家明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和线索办理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围绕全国扫黑办开展的“六清”行动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一要加快落实“线索清仓”行动,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二要加快推进“案件清结”行动,对疑难复杂案件要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对一般涉黑涉恶案件要依法快审快诉。三要健全完善系统内督导检查机制,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县(市区)检察院的督导,开展机动式的督导督办,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
二是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一要严审细查,要全面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加强对受理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甄别、管理、移交、反馈,实行一月一清理,着力解决跟踪反馈不到位的问题,助力“破网打伞”。二要健全完善依法严惩办案机制,进一步细化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要求,精准高效查清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提高办案质效。三要延伸检察职能,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重点案件的类案分析、深挖研判和信息共享,推动综合治理。
三是着力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一要健全和完善专业化队伍建设,要积极组建专业能力过硬的涉黑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办案团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二要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深化检察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要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但凡发现检察机关内部存在“保护伞”问题的,一律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查,严防“灯下黑”。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县(市区)院。
(图文/徐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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