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先进集体的决定新鲜出炉。其中,云南检察机关10个单位分别上榜两个奖项。
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名单
云南省
宜良县人民检察院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
芒市人民检察院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
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名单
云南省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此次表彰最高人民检察院共授予200个基层检察院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50个单位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基层检察院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拼搏进取,推动各项基层检察工作持续发展进步。
各省市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战略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大抓基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坚持精准分类指导与鼓励基层创新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推动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不断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发展根基,更好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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