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执法司法能力,形成依法惩治和预防洗钱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1月4日下午,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共同开展反洗钱培训。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矣长城作动员讲话,分析了当前我国反洗钱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自觉履行法律责任;二要各尽其职,共同担当反洗钱工作的政治责任;三是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自觉担当检察责任。
培训邀请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黄华经济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汤涛授课。

黄华经济师从国际反洗钱形势及要求、人民银行与反洗钱、新的洗钱概念、齐心协力有序推进洗钱入罪四个方面进行讲解,并对《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奖励办法》规定办理洗钱犯罪案件奖励5万元至10万元的政策进行了宣传。

汤涛检察官从反洗钱国际国内背景、反洗钱法律法规梳理、洗钱路径与手法、洗钱罪指导案例、反洗钱实务经验、反洗钱工作展望六个专题进行了讲授,同时围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重大修订作了重点提醒。
培训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到各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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