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和澄江市检察院,针对澄江市人民政府履行抚仙湖入湖河道水质污染治理职责的检察建议整改回复,与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及实地检查。
在检察建议回复整改情况座谈会上,澄江市水利局河长办主任李进汇报了该市人民政府对照检察建议相关内容,采取有效针对性措施,统筹协调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多家行政监管单位,在抚仙湖入湖河道水质污染中履行保护治理行政监管主体职责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分局通报了经过履职整改,抚仙湖相关入湖河道2021年1-3月水质情况,现初步实现入湖河道水质脱劣的目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汇报抚仙湖周边截污治污工作及重点工程项目污水处理、“森林抚仙湖”生态绿化、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等相关情况。
玉溪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严康结合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第二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我省开展督察强调,澄江市政府负有保护抚仙湖长期并永远保持在Ⅰ类水质的防污治污主体责任,在思想和行动上一定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抚仙湖保护治理,特别是对抚仙湖流域生态环境的综合保护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区域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切实加大抚仙湖径流区入湖河道污染防治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与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相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突出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综合整改治理,努力实现抚仙湖“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生态保护目标,确保抚仙湖永远保持Ⅰ类水质。
座谈会后,相关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抚仙湖相关入湖河道的整改情况,并对“森林抚仙湖”相关项目生态恢复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察机关通过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进行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座谈交流和实地检查,有效督促澄江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各级行政责任担当,深化河湖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体系,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在系统推进抚仙湖入湖河道保护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
目前,抚仙湖相关入湖河道水质已基本脱劣,湖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得到相应恢复,初步实现抚仙湖及其周边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通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让抚仙湖的水质更加优良、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沿湖人民安居乐业,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以公益检察监督效果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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