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元江县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强化履职责任担当,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益保护“三同步”推进落实,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共同发力,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打通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坚持围绕中心,努力答好服务大局“答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选派驻村工作队员2名,接力奋战乡村振兴。积极参与根治欠薪行动,帮助96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06.15万元。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实行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并重,组织开展法治夏令营、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开播“凤凰花开”未检电台12期,积极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聚焦“三创一行动”,压紧压实网格管理责任,积极开展入户入铺宣传,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在全县“三创一行动”半月一点评一奖惩通报上荣登“红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被列为全市观摩点。
坚持司法为民,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100-1=0”的深刻内涵,坚决扭转“小案”不影响大局的错误认识,切实担负起“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元江县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克服人案矛盾,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通过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13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人,开展包案化解3次,对1件继承权纠纷案件依法监督并提请上级院抗诉,该案最终获得圆满处理,当事人送来了“执法公正、为民请愿”锦旗,维护了司法公正公信。
坚持公益优先,用情当好公共利益“代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指示,立足办案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全生产、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扎实开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河长+检察长”守护绿水青山、销售仿人民币图样冥币“回头看”、红娘胡蜂退出养殖公开听证等专项行动,办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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