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全市检察机关5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





会议全面总结全市检察机关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玉溪市检察机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30件636人,提起公诉100件1070人,成功办理了孙小果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得到了中央、省、市督导组的充分肯定,3个集体5次受到省扫黑办、省检院表彰、表扬,8名个人10次受到高检院、省扫黑办、省检院表彰、表扬。

在会上,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仕明对全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各项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在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做好扫黑除恶“常规战”各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完善两级院主要领导责任制,发挥好党组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头雁效应”;强化机构职责,加强两级院扫黑办建设,建强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强化督导问责,市院对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情况严肃问责;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提前介入、统一把关、一体化协作办案机制、督办指导引领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责倒查等机制。
二是坚持依法严惩,在精准打击上持续发力
要紧盯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各诉讼环节,加强提前介入质效,强化实质性引导侦查取证,“清单式”书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加强案件审查把关,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加大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诉讼监督,强化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案件会商和请示,认真落实公检法案件会商制度,对分歧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向上级院报告;坚持协同推进“打财断血”和“打伞破网”,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推动解决涉案财产评估、保管、处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打早打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案件线索的排查研判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在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
要紧盯黑恶势力经常涉足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涉及六大行业领域的违法犯罪;助力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将扫黑除恶斗争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积极参与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治和基层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好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工作;严厉打击涉边黑恶势力犯罪,筑牢西南安全屏障。
四是弘扬法治正能量,在宣传引导上持续发力
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纳入本单位宣传计划,突出宣传先进典型。选树一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典型案件、先进个人、集体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做好舆情监控,严格落实舆论引导“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敏感舆情、案件的监控;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突出“以案释法”“以案明理”,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新评价、新需求、新建议,确保扫黑除恶斗争顺民心、合民意,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开到各基层院,全市检察人员参会。
(图/宋城春 徐明洁 文/徐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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