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通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名单,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再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近年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始终严格按照全国“文明接待室”的标准和要求,积极探索在新时期做好控申工作的方法路径,努力将控申接待部门打造成为密切检民关系的纽带、展示检察队伍风采的窗口。按照 “全国文明接待室”标准打造控申接待环境,有效方便来访群众;创新接待方法,树牢“四办”“四声”“六心”“七一样”工作法,办理每一起案件都本着“如我在诉”理念,能帮即帮,应救尽救,真正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真心实意地息诉罢访。
下一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12309 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立足控申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着力在开展积案清理、控申案件办理、司法救助等方面下功夫,办好案、解心结,有效促进群众实际问题解决和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通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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