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17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培训电视电话会议。

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柏利民作专题培训

市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龚艳红作专题培训

市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何斌作专题培训

市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芊作专题培训

市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侯春忆作专题培训
期间,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柏利民,第一、二、四、九部主任或负责人针对刑事检察工作的短板弱项进行了专题培训。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发桢就全市检察机关落实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升办案质效,“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彰显司法公信力。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反腐败工作形势。同时,对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中认罪认罚适用及量刑建议、强制措施的适用、追诉、追漏、改变案件性质定性、线索移送等常见问题进行专门强调。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褚绍明通报了2021年全市判决无罪、撤回起诉以及2018年至今不起诉后又提起公诉的案件情况,并按照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市委“推进作风效能革命”的要求,就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各项刑检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好案件质量关。针对无罪、撤回起诉、不起诉后又提起公诉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两级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总结反思原因,深刻汲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刑事质量问题案件发生。一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要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牢固树立刑事错案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强化检察履职,防止刑事质量问题案件发生。严格证据标准,切实把好证据审查关,更加注重检察办案亲历性,切实把好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关。三是抓实“质量建设年”,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二要增强统筹意识,抓好案件质量主要指标。一是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二是对各项业务指标要早抓、持续抓,防止年底突击,绝不允许在业务指标上作假凑数。三是抓好“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实施办法”的落实,与其他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动。
三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将刑检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检院先后向中央国家机关提出八份检察建议,两级院要重视检察建议工作的落实,摒弃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惯性思维,对案件中明显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发挥好监督作用。
四要增强自律意识,切实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要从通报的检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增强自律意识,切实防止以案谋私、违反“三个规定”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要提高责任心,严防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事件发生。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加强监督,常打招呼勤提醒,确保全市刑检工作多出业绩、干部不出问题。

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开至各基层检察院,两级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案管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刑事检察人员参会。
(文/李杭静 图/徐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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