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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他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

2023-12-20 17:06:48




  为表彰先进、激励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实干、创先争优,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专检委委员柏利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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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利民,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柏利民从检35年,始终坚守办案一线,高质效办理和指导办理案件1700余件。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充分发挥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和优秀公诉人的引领示范作用,带领公诉团队攻坚克难,主(领)办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案件6件243人,指导办理案件61件624人,其中有全国影响重大的孙小果等3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央督导组督导的何某某等5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朱某某等5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3个庭被选作观摩示范庭,出庭公诉效果得到最高检、最高法等部门和领导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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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自觉发挥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的率先垂范作用,勤于思考、笔耕不辍,共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法学论文及文章154篇,出版专著2部,获国家省市级奖38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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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潜心育人,竭力培养检察事业的薪火传人,担任全省、全市优秀公诉人集训教练21年,共培养出全国、全省十佳及优秀公诉人22人;担任全省兼职检察教官30年,授课50余次,讲授的课程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提名课程”,入选全省、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他先后10次立功、5次受嘉奖,9次入选各级各类人才库,共获得荣誉100多项;他带领的公诉团队曾被最高检授予“全国优秀公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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