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10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仕明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

报告围绕“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以主题教育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坚持为人民司法,以能动履职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履职守护公平正义;坚持守正创新,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五个方面回顾和总结了2023年检察工作。
报告指出,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95人,提起公诉4198人,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810件、行政监督案件342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92件。全市检察机关24个集体和62名个人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院的表彰奖励,红塔区检察院获“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1人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1人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先进个人,2人入选云南省检察业务专家,7人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被评为“十佳公诉人”“业务标兵”“业务能手”,15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优秀案例、典型案例,2份法律文书获评最高检优秀法律文书。
报告强调,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践行人民至上,深化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聚焦政治定位,持续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二是聚焦服务大局,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聚焦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四是聚焦能力提升,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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