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官为我们申请司法救助,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近日,被害人周某的妻子在江川区检察院为云南省检察机关送来“检察帮扶渡难关,司法救助人心暖”的锦旗。

被害人周某被故意伤害一案属江川区发生的一起恶性突发案件。案发后,江川区检察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案件。刑检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被害人周某因案致生活困难的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本院控申部门进行分析研判。控申部门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后发现:被害人周某系退役军人,因本案受重伤仍在住院治疗,被害人系低收入农业家庭,无力负担高额的医疗费用,且犯罪嫌疑人也无赔偿能力,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

在检察官的帮助下,被害人周某向江川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为有效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省、市、区三级检察院迅速启动联合救助程序。经请示省、市委政法委审批,向被害人周某快速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2万元,确保其住院治疗和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作用,重新点燃了被害人周某的生活希望。

近年来,江川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在加强信息共享、构建工作联动、衔接社会救助等方面不断做出探索,通过“主动履职+精准帮扶+多元救助”的救助模式,将检察机关“拥军护属”的司法关怀落到实处,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为退役军人撑好司法保护的“暖心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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